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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:秋风扫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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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玩出花石纲之类的乌龙事件啊。况且他们身处敌境,这些钱一日不过江就不能算真正的落袋为安,小心使得万年船。

  .......

  而就在同一时刻,大安军的暑衙内也是灯火通明,数十名被临时征调的文字官员,以及制版的工匠们。正加班加点的忙了个昏天黑地,为了第二天就要用到的大堆公契而努力着。

  你想让成千上万的人,能心甘情愿的拖家带口长途搬家,不签个合同怎么好弄呢?所以这些人哪怕一百个不愿意,今天晚上也必须印刷出这几千本的合同。

  至于契约的内容,以宁远的奏性肯定早就备好了,而且是经过了反复推敲,多次修改才得来的正式版本。

  正本公契多达三千余字(在当时就算是大部头的书了)内容包括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,各项的利益与钱粮的兑付条件。

  为了增强吸引力,签合同的当天就可领到钱一贯粮二斗,到了地方后还能一次性拿到“安置宅田添料钱”五贯(人头算,一家五口就可以拿二十五贯,相当于安家费)。另外按月每户成年男丁给屯田粮一石,小口(老弱妇孺)给五斗。

  就这宁远还担心大家不够积极,毕竟他也没多少时间在这儿耗着,得速战速决啊!

  所以每份合同都有一个手写的编号,用来限定招募的人数和先后顺序。就是你们谁先报名,谁得的好处就多。具体表现在到了地方以后,谁编号靠前谁就先选地。而且头五百户还能免一年的田赋和徭役。

  多么套路化的操作...作为后世饥饿营销的基本玩法,在这个时代应该还是相当新颖的..。

  至于其他的几个县,没的说也都是相同的套路,所以能否招到人他反而不太担心,只是这个迁徙活动过于复杂,会不会闹很那许多妖孽?却是不大好说的事情。

  好在限于文化水平与合同的复杂性,相信也没多少人能看得明白。并且为了保险起见,每份公契结尾处还加入了特别申明。

 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远所有...对没看错,连隆庆府治都没资格!唯独只有宁远本人可以解释。

  毕竟是他这个大老爷出的钱啊!还能让你们去解释?!

  至于迁徙的目的地,更是让人跌破眼镜,虽说是隆庆府,可你要是认为在城里,那真是想多了,要说是村上也没这种好事。

  准确的说是在隆庆府的一片荒地之上,也就是离剑门关不远。一处让宁大官人魂牵梦绕的土地。

  自打他第一次路过剑门关开始,重建剑阁防线就成了他的心头病。为此没少死脑细胞不说,连带着因为最近打了一圈仗,导致这想法还越发的出跳离奇。

  按照他最新的全盘规划来看,应该是要新建一座城池,名字他也想好了,就叫剑州。

  至于地方嘛,就安排在剑门关西北方向十余里的山下。这里有一条下寺河,两岸土地平整且肥沃,而且还能在这儿屯驻水军,造一座新的军港和配套的造船厂。

  如果蒙军南下的话,这里的水军分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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