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忆兰父亲的背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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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回头,果见一女子,正对我妖媚的甜笑着。
她不是别人,正是那晚子郁邀我一起去按摩房,要在她身上证明自己是个男人的按摩女。
自那晚别后,我今天算是第二次见到她。上次是在从南充回重庆的车上。
但今天她看上去和上次极却不相同。也许上次是因了刘若萍在我身边,她把她骨子里那些风.流和不安份都掩饰了下去。
今天,她再不遮遮掩掩,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热情似火。
明媚的冬日下,她的低胸衣,超短裙,长冬袜,高梆鞋,怎么也不让人觉得她前卫时髦,倒让人情不自禁的对她想入非非。
她艳扫娥眉,浓施脂粉,朱唇皓齿,秋波乱送。最是那一笑,虽不是笑里藏刀,却绝对危险之至,摄魂夺魄,风.骚尽露。
我忽然就觉得阳光明亮得剌眼,她和我如此近距离的站在一起太引人注目。好在四周没几个人,也没谁向我们奇怪的看。否则,我会浑身不自在。
我奇怪的问:“你怎么知道今天我结婚?”
她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问,眼光闪烁了下,还有点慌乱,但很快就不回避我的目光,不但没拿开那只手,还大胆的把另一只手也放了上来,反问:“你说呢?”
声音说不出的娇,说不出的柔,要是别的男人,骨头早就软了。
我想一定是子郁了。除了他还会有谁,既知道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,又和她有往来。想必子郁昨晚又曾去过按摩房与她殢云尤雨,低帏妮枕时,把我和忆兰的婚事轻轻细说。怪不得她刚才会眼光闪烁,毕竟他们在床上不像夫妻那么光彩,她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。
不过,我却有意要捉弄她,既然做得出,还怕别人说么?我故意笑了笑,问:“是子郁吧?”
她却并没有因我的话,眼光再次闪烁,也没有更不好意思起来。她不作回答,只是把双手握得我更紧,说:“走吧,去买套新衣换上。我帮你挑选。”
然后,腰肢一扭,不容分说的拉着我直奔那边的商场。
直到我进了商场,站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衣服前面,她才放手。仿佛我绝不喜新厌旧,还呆板固执。她如果不拉着我,我就不会舍得把身上这套衣服脱下,我就不会舍得买套新的换上。
说句实话,如果我身上这套衣服不是粘满了刘若萍的鲜血,我今天还真不会脱的。这套衣服还是上次在南充谈南娱公司的业务时,池艳帮我买的。这是我这辈子最喜欢也最合身的一套。穿着它去参加我和忆兰的婚礼,真是再合适不过了。
按摩女乐不可支的帮我挑选衣服,我却又想起那天池艳帮我买衣服的情景来。那个刘若萍恶作剧故意错拿给我的池艳的钱包,钱包里池艳的相片,我和池艳双双弓腰下去捡相片时触在一起的手……一切都那么难为情,那么温馨。
现在,我将有我的妻了,池艳却断无消息,不知她是不是早已和子扬双宿双飞?
只是可怜刘若萍,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忍受着伤痛的折磨。
也许是时间已来不及,在我想着池艳和刘若萍的那么短短的几分钟里,按摩女就已从那些让人难于取舍的衣服里帮我拣了一套。我不以为然,不想穿在身上竟丝毫也不比池艳买的那套逊色。我不得不佩服起她的果决和眼光来。
也许女人的眼光都是如此,天生就比男人审美力强。其实我的妈妈也一样会审美的,只是那时我们孤儿寡母,家境贫寒,她再怎么有眼光,也无力让我穿上一套像样的衣服。在我长身体的那些年月里,她买的衣服总比我的身子长出好些,免得我第二年不能再穿。等我穿着合身了,那衣服却早已破旧。后来,我不再长身体了,衣服的价格却又比粮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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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回头,果见一女子,正对我妖媚的甜笑着。
她不是别人,正是那晚子郁邀我一起去按摩房,要在她身上证明自己是个男人的按摩女。
自那晚别后,我今天算是第二次见到她。上次是在从南充回重庆的车上。
但今天她看上去和上次极却不相同。也许上次是因了刘若萍在我身边,她把她骨子里那些风.流和不安份都掩饰了下去。
今天,她再不遮遮掩掩,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热情似火。
明媚的冬日下,她的低胸衣,超短裙,长冬袜,高梆鞋,怎么也不让人觉得她前卫时髦,倒让人情不自禁的对她想入非非。
她艳扫娥眉,浓施脂粉,朱唇皓齿,秋波乱送。最是那一笑,虽不是笑里藏刀,却绝对危险之至,摄魂夺魄,风.骚尽露。
我忽然就觉得阳光明亮得剌眼,她和我如此近距离的站在一起太引人注目。好在四周没几个人,也没谁向我们奇怪的看。否则,我会浑身不自在。
我奇怪的问:“你怎么知道今天我结婚?”
她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问,眼光闪烁了下,还有点慌乱,但很快就不回避我的目光,不但没拿开那只手,还大胆的把另一只手也放了上来,反问:“你说呢?”
声音说不出的娇,说不出的柔,要是别的男人,骨头早就软了。
我想一定是子郁了。除了他还会有谁,既知道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,又和她有往来。想必子郁昨晚又曾去过按摩房与她殢云尤雨,低帏妮枕时,把我和忆兰的婚事轻轻细说。怪不得她刚才会眼光闪烁,毕竟他们在床上不像夫妻那么光彩,她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。
不过,我却有意要捉弄她,既然做得出,还怕别人说么?我故意笑了笑,问:“是子郁吧?”
她却并没有因我的话,眼光再次闪烁,也没有更不好意思起来。她不作回答,只是把双手握得我更紧,说:“走吧,去买套新衣换上。我帮你挑选。”
然后,腰肢一扭,不容分说的拉着我直奔那边的商场。
直到我进了商场,站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衣服前面,她才放手。仿佛我绝不喜新厌旧,还呆板固执。她如果不拉着我,我就不会舍得把身上这套衣服脱下,我就不会舍得买套新的换上。
说句实话,如果我身上这套衣服不是粘满了刘若萍的鲜血,我今天还真不会脱的。这套衣服还是上次在南充谈南娱公司的业务时,池艳帮我买的。这是我这辈子最喜欢也最合身的一套。穿着它去参加我和忆兰的婚礼,真是再合适不过了。
按摩女乐不可支的帮我挑选衣服,我却又想起那天池艳帮我买衣服的情景来。那个刘若萍恶作剧故意错拿给我的池艳的钱包,钱包里池艳的相片,我和池艳双双弓腰下去捡相片时触在一起的手……一切都那么难为情,那么温馨。
现在,我将有我的妻了,池艳却断无消息,不知她是不是早已和子扬双宿双飞?
只是可怜刘若萍,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忍受着伤痛的折磨。
也许是时间已来不及,在我想着池艳和刘若萍的那么短短的几分钟里,按摩女就已从那些让人难于取舍的衣服里帮我拣了一套。我不以为然,不想穿在身上竟丝毫也不比池艳买的那套逊色。我不得不佩服起她的果决和眼光来。
也许女人的眼光都是如此,天生就比男人审美力强。其实我的妈妈也一样会审美的,只是那时我们孤儿寡母,家境贫寒,她再怎么有眼光,也无力让我穿上一套像样的衣服。在我长身体的那些年月里,她买的衣服总比我的身子长出好些,免得我第二年不能再穿。等我穿着合身了,那衣服却早已破旧。后来,我不再长身体了,衣服的价格却又比粮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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