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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林议王大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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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1章 赋税徭役之说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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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不得不增加民间的军费摊派,结果羊毛出在羊身上,最终只能是老百姓吃苦。

这里,不妨再提一下杂泛差役,这可以说是民间出办(也就是里甲出办)供地方官府使用的银两,和供地方官府差遣的役夫。

给地方官府使用的银两,那自然不用多说,也就是摊派交钱而已,一些和上面所说的杂办摊派有不少是重合的。

所以,我们重点就看所谓的役夫了,这种役夫可分为两类,一类是有定额有定期的,一类是无定额无定期的。

前一类,由里甲人户依照每一户的人家,轮过来充当,这在大明朝的徭役制度中,又被称为均徭制,也就是按户等人丁编排,均输徭役。

比如衙门里定额设制的所谓库子、斗级、坝夫、馆夫、皂隶、斋夫、弓兵、巡搁、铺兵、防夫等等人项。

其他还有,什么甲首、轿夫、伞夫、解户、狱卒、隶兵、应捕、坟夫、义壕土工等等之类的。

这些人,也就是大明朝地方上省、府、县这些衙门中人的正规由来,也是所谓地方差役的名称来由,他们原本就是本地人服役,在官府中做事而已。

当然这些人到后来,其实有不少也都是世袭的了,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就是交银子来让他们代替自己服役而已。

毕竟一些工作普通老百姓也是不愿意做,同时也是做不来的,比如坟夫,就是管坟头的,一般人家谁愿意做啊。

而后一类,则是有事就征发,没事就在家待命,比如军需转输,堵塞黄河决口,新开又或者治理漕河运道,修堤筑坝、水利工程、筑塞北边墙、京师宫殿、各地王府、开掘并转运大石、砍伐并运输大木,营建陵墓,亲王之国就藩以及地方上的临时工役等等,所需夫役就都是征自这一类,一些较大规模的征发,一征便上万、十几万。

上面这些还算是公派的,还有些地方官发起的夫役,给所谓乡官筑府第、修园林什么的,这种赠送一位乡绅的夫额虽不太多,但州县多,乡官多,总数也相当可观。

由此可见,在大明朝这样的封建时代,官员派到地方上,自然不是什么为人民服务了,他们的主要目的,就是为朝廷服务,为朝廷征税,为朝廷征役,为朝廷办好这些乱七八糟事情,然后解决民间纠纷和治安事件,防止地方上闹事情,为朝廷看管地方而已。

税之所在,役即随之,朱林议作为朝廷派在地方上的知县,平时最主要的工作,也就是办这些事情。